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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介绍

一年前 (05-22)

刘志永律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共党员,刑民行专业委员会委员,土地征收与拆迁补偿研究会主任,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2016-2018年大连市模范党员律师、优秀律师,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大连市警察协会特约理事,优秀警察维权律师,黑龙江商会第5-7届特约理事,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晨间说法》栏目嘉宾律师,

刘志永律师曾经在体制内工作工作十三年,屡获嘉奖,多次获评“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2008年以黑龙江省最高分通过司法考试。执业以来代理重大疑难民商事案件,刑事辩护案件,非诉案件共计千余件,众多优秀成功案例被《大连晚报》、《半岛晨报》等多家新闻媒体报道。刘律师先后还担任四十余家企事业、政府机关法律顾问。

 近年来刘志永律师办理的部分成功案件。

(一)刑事方面:

1、栾某贩卖毒品罪案件,一审栾某被判处死刑,二审阶段委托刘志永律师辩护,改判死缓。

2、某大学教授被控挪用公款200万元,经刘志永律师辩护,免于刑事处罚。

3、陈某某集资诈骗案件,经辩护免于刑事处罚,程某某是十三名被告人中唯一免于刑事处罚的被告人。

4、赵某某销售假药罪,赵某某被指控销售假药金额达100余万元,经辩护从轻判处3年有期徒刑。

5、赵某危害国家安全罪案件,经辩护,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6、未成年人于某某诈骗案件,经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决定。

7、张某海集资诈骗案件,一审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二审委托刘志永律师辩护,得以发回重审,并改判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二)民刑交叉方面:

1、刘某君被政府强迁致死案件,在当地公安拒不立案的情况下,经刘志永律师不懈努力终于异地立案,十一名被告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不动产动迁获赔1000余万元。

2、河南人吕某因为一起刑事案件,被某地公安机关扣划384万元巨款,案件结束后人拒绝退还。刘志永律师接受委托后,与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不断交涉,进过近三年的不懈努力,终于在2021年9月,迫使已经被挪用的款项全额返还。

3、2019年,某地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合同诈骗案件过程中,以追赃的理由把宁波某企业的700余万账面资金冻结。公司多方交涉未果,委托刘志永律师办理。刘志永律师在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和一审法院的法官多次沟通,终于获得以第三人的身份在刑事案件中出庭的机会,从而通过大量的证据证明了被扣押的款项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中的预付款,不属于赃款。最终顺利解除了冻结措施。

 

(三)民事方面:

  1、王某某与某汽车销售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二审判决被告构成“欺诈”,“退一赔三”,即退回车款19万元,三倍赔偿57万元;

  2、王某某与王某股权纠纷案件,标的额6000万元,驳回对方诉讼请求。

  3、九成投资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判决对方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800万元。

  4、中融公司与崔某等八名前股东抽逃出资纠纷案件,八名股东抽逃全部出资5000万元,二审发回重审。

  5、中铁集团某开发公司与永晟公司供热合同纠纷案,以开发别墅不节能为突破口,迫使对方接受调解,赔偿三年供热损失1000万元。

  6、大连某开发商与470位业主延期交房引发的集体诉讼案件,代理业主维权成功,开发商按约定赔偿延期交房、延期办证的违约金共计2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