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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城命案,一场艰难的胜利!

刘志永律师 一年前 (11-08) 办案笔记 437

文/刘志永

国庆节前,我们收到了曹某等十一名被告人非法拘禁罪案件的判决书。这起发生在北方煤城的因政府实施拆迁而引发的命案,终于有了一个结果。受害人刘先生泉下有知,不知道是不是会感到欣慰。

2018年1月16日,煤城当地的最低气温达到摄氏零下27度,但是广丰宝马奔驰高级汽车修配厂的经营者刘先生并没有感到特别的寒冷。昨天,他接到区政府城区管理局局长曹某的电话,通知他们去落实他经营的汽车修配厂动迁补偿的事宜。这是一个令刘先生和妻子林女士夫妇高兴的消息。在两年前,市纪检委要新建纪检监察基地,刘先生的修配厂要被占用。虽然经过多次协商,双方始终没能就补偿问题达成协议。区政府曾经委托评估机构对补偿数额进行评估,《评估报告》给出的补偿数额为1000余万元。但是区政府却不想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补偿。一时间,双方陷入僵局。刘先生的修配厂不能正常经营,生活安宁也受到严重影响。现在,有了达成补偿协议的希望,当然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第二天,刘先生夫妇如约来到区政府,先见到曹局长,随后在曹局长的陪同下下楼。当他们走下台阶,来到区政府办公楼门口停放的一辆政府公务用车边,陡然生变!



公务车上突然冲下来十几个年轻人,其中一个人指着刘先生断喝一声:就是他!其他人一拥而上,把刘某君扑倒在地,并强行往车上拖拽。刘先生拼死反抗,并不断呼喊,但是终究独力难支,被连推带搡抬到车上。在不断的挣扎过程中,刘先生突然面色苍白的瘫倒在车内。



已经被控制住自由的妻子林女士目睹了这一切,哭喊救命。施暴的众人也慌了神,不知所措。经过手忙脚乱的抢救,约半个小时后,终于等来了救护车,可是为时已晚,刘先生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目睹丈夫死亡,妻子林女士痛不欲生,第一时间向南山区公安机关报案。刘先生的亲属通过网络向社会通报了这场令人气愤的人间悲剧。但是,令人吃惊的是,区公安分局把这起明显的刑事犯罪案件降格作为治安案件处理,直接动手的几个人被以“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理由行政拘留,其中两个未成年人的行政拘留不予执行。而在网络上发文的刘先生的亲属则被公安机关传唤,被行政拘留或者警告,并写下不再通过网络发声的保证书。



一个大活人,光天化日之下死在政府门前,那些施暴者竟然只被行政拘留,打电话把他们骗来的曹局长竟然安然无恙,继续坐着局长的宝座。林女士不服,决心为丈夫讨回公道。



在案发后最初的两个月里,林女士把为丈夫申冤的希望寄托在当地公安机关的身上。她记不清曾经多少次走进区公安分局的大门,询问案件的进展,要求制裁行凶者。区公安分局却始终没有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他们给出的理由是,没有犯罪事实发生。



区公安分局的答复当然无法让林女士信服。作为一名弱女子她表现出少有的刚强。在朋友的推荐下,他找到了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刘志永律师。刘志永律师曾经在人民法院工作多年,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代理过众多复杂、疑难的案件,有丰富的经验。根据林女士的陈述,刘律师判断这里面一定存在严重的问题,当地公安机关涉嫌对犯罪嫌疑人包庇,故意拖延立案。



接受了林女士的委托,刘志永律师连夜乘坐飞机来到该城市。第二天一早来到南山区公安分局,见到了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副局长面对刘律师的质疑,依旧坚持没有犯罪事实发生。刘律师对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的态度感到奇怪,明明已经死了人,而且是在冲突中非正常死亡,为什么他们敢于一口咬定没有犯罪事实发生呢?原来,在案发后不久,公安机关委托某鉴定机构对刘某君的死亡进行了鉴定,结论是受害人“因冠心病急性发作死亡,死前与他人发生推搡、撕扯等可以作为冠心病发作猝死的诱发因素”。问题就出在这个鉴定报告上,公安机关的理由是,这里只是说“可以”作为诱发因素,并不是确定的结论,所以不能认定发生了犯罪事实。



面对这种情况,刘律师和委托人采取了两条路径分头并进的办法。一方面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向监察部门不断申诉,另一方面积极联系其他鉴定机构,争取重新鉴定。在此后一年多的时间里,刘志永律师和委托人在区、地、省三级公安局、检察院、监察委之间不停的奔走,不断申诉、争辩、抗争。终于,在2020年1月份,案件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当地对该案件作为刑事案件立案,而且是异地管辖。同时,在刘志永律师的不断努力下,北京的一家鉴定机构终于同意对受害人的死亡原因进行重新鉴定。根据新的鉴定意见,受害人“生前与人发生肢体冲突,在撕扯拖拽和被控制中遭受外力打击是其心脏病发作猝死的诱发因素”。这个鉴定结论,把受害人的死亡和施暴者的的不法行为直接联系起来,形成了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这也意味着,这些施暴者已不可能逃脱法律的制裁。果然,包括曹局长在内的十一名嫌疑人随即被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刑事拘留和逮捕。



在此期间,在刘志永律师和有关部门的协调下,汽车修配厂的动迁补偿事宜先行得以解决,区政府和被拆迁方签订了补偿协议,确定了合理的补偿价款。



又经过两年多的侦查和审查起诉程序,2022年3月,终于等来了开庭的时刻,刘志永律师作为受害人家属的代理人出庭。庭审中,案件更多的细节被披露出来。



原来,在受害人夫妇接到曹局长电话的前一天,急于解决动迁问题的区委书记、区长召开了专门的会议。会议的参加人包括了区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以及大大小小各部门的负责人数十人。会议确定了第二天对受害人的汽车修配厂进行强拆,为了避免受害人夫妇阻挠,确定由曹局长负责把受害人骗到区政府,由事先安排好的社会人员把夫妻二人控制起来。而曹局长当时已经意识到有可能发生意外,为了自保他做了现场录音。庭审时,他把录音作为证据提交了法庭。



三天的庭审在受害人家属不断升级的愤怒中结束。又经过近5个月的等待,受害人家属终于收到了久违的判决书。曹局长获刑三年,其他被告人也分别获得一到三年不等的刑期。



虽然判决的结果并不能令受害人家属满意,这毕竟是在艰苦的努力后取得的结果。下一步,他们在考虑怎么追究哪些始作俑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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