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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某污染环境,经刘志永律师辩护后不起诉

刘志永律师 一年前 (11-03) 成功案例 313

文/刘志永


关于对齐某污染环境案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辽宁港源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齐某的委托,指派刘志永律师担任指控其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的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委托后,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对案件事实有了基本的了解。辩护人查阅了与大量与环境污染和环境保护有关的资料,对案件的性质也有了更清晰的认识。现就本案提交以下律师意见。


辩护人认为,齐某不构成污染环境罪,人民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污染环境罪首先要满足两个最基本的条件,第一,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第二,严重污染了环境。


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分局《起诉意见书》认定,依据2018年8月1日施行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嫌疑人单位排放的废油墨属于名录中HW12染料、涂料废物有机树脂类废物,其代码为264-013-12油漆、油墨生产、配置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颜料、油墨的有机溶剂废物,其危害程度为T,毒性(TOXICTY,T),以及代码为900-253-12使用油墨和有机溶剂进行丝网印刷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其危险性为T,毒(TOXICTY,T),易燃性(Ignitability,1).


公安机关的这种认定是错误的,因为嫌疑人单位从事的是纸箱印刷,使用的是水性墨。水性墨在使用的过程中是以水作为溶剂,并不使用有机溶剂,因而并不产生“有机溶剂废物”。公安机关委托所做的大环监访字(2019)第032号《检测报告》中也没有检测出有机物。嫌疑人单位在纸箱印刷过程中,采用的瓦楞纸印刷的工艺,并没有采用丝网印刷的工艺,也没有使用油墨和有机溶剂,因而也不存在“使用油墨和有机溶剂进行丝网印刷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本案中,大连包装制品公司从事的是瓦楞纸箱生产和纸箱(商标标识)印刷。企业现有的两台机器为水墨瓦楞纸板印刷分压切角开槽机,分别购买于河北胜利纸箱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和河北东光鑫龙升纸箱机械有限公司。这两台机器只能印刷瓦楞纸板,不能印刷其他纸张如挂历、书刊、海报等。由于瓦楞纸板比较厚、不能弯曲的特点,不能使用油墨印刷,只能使用水墨印刷。因此,该企业从来没有采购过油墨,而一直在采购使用水性墨。本案的《起诉意见书》也认定“将清洗印刷机的水性墨废水私自排放到下水道污染环境”。


首先水性墨和油墨有着本质区别。


油墨根据所使用的连结料的不同具有不同的性质。主要有树脂型油墨、溶剂型油墨、水性油墨和UV固化油墨。采用有机溶剂作为油墨连结料的,对环境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为使油墨符合环保要求,国家提倡采用环保型材料作为油墨的连结料。环保油墨主要有水性墨、UV墨、水性UV墨和一些醇溶性墨。被告人单位使用的就是水性墨。


水性墨 ,英文名称Water-based ink 简称为水墨,是一种环保的油墨。 水性油墨特别适用于烟、酒、食品、饮料、药品、儿童玩具等卫生条件要求严格的包装印刷产品。由于用水作溶解载体,水性油墨具有显著的环保安全特点:安全、无毒无害、不燃不爆,几乎无挥发性有机气体产生 。是世界公认的环保型印刷材料,也是所有印刷油墨中唯一经美国食品药品协会认可的油墨。


嫌疑人单位使用的水性墨产自广东英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据该公司的测试报告结论“基于所送样品进行的测试,测试结果符合欧盟ROHS指令2011/65/EU附录2的修正指令(EU)5015/863的限值要求”。根据产品说明书来看,嫌疑人使用的水性墨的主要成分为水性丙烯酸树脂,含量40-48%,水性丙烯酸树脂涂料是水性涂料中发展最快、品种最多的无污染型涂料;助剂硅油(93148-62-9)含量0.5-1%,是一种无色无味无毒不易挥发的液体;水,占40-60%;颜料,占20-25%。嫌疑人单位采购并使用的水性墨是符合环保要求的,在使用过程中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此外,据大环监访字(2019)第032号《检测报告》,对废水的检测,嫌疑人单位产生的废水中,没有检测出任何有机物,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标准》重金属也不超标。


据大环监访字(2019)第033号《检测报告》,对土壤的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各项检测指标均不超过管控标准。同时,该《检测报告》称监测点位为排放口。而嫌疑人单位是与大连创普斯控制设备有限公司共用一个排水管道,废水排入污水管道。因此无法确定是嫌疑人单位造成了排放口土壤的污染。侦查机关也没有提供在排放口采集土壤样品的证据。嫌疑人工厂内全部为水泥地面,也不存在采集土壤样品的可能。


综上,本案既无法证明嫌疑人齐某实施了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也无法认定造成了严重污染环境的后果。因此不能认定齐某构成污染环境罪。本案不符合起诉的法定条件,建议公诉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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