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之不易的不起诉决定
文/刘志永
在经过了六个月的考验期后,昨天下午,小林终于拿到了这份《不起诉决定书》。这意味着他不再是一名犯罪嫌疑人,也不会因去年那次愚蠢的犯罪行为被判刑。是的,他得到了法律的宽宥,刑事法律对这个刚满十八周岁青年做出了宽容的决定。
2021年前后,小林以谈恋爱的名义骗取女方钱财,数额较大。女方报案后,小林被以诈骗罪刑事拘留。小林的父亲从吉林的一个小县城赶来,找到我们,希望我们给小林提供法律帮助。
我们了解到,小林是家中的独生子,他的父母由于工作忙的原因对他日常的管教不够。小林初中没毕业就混迹社会,沾染了不良习气。因为他长得高高大大,显得比较成熟沉稳,所以尚未满十八岁就给人已经成年的感觉。小林也堂而皇之地与比他大好几岁的女孩交往。其中有一名女孩是在校就读的大学生。交往期间,小林编造各种理由骗取了女孩几万元钱和一个笔记本电脑。
接受委托后,我们到看守所会见小林。通过谈话我们感觉他对自己的过错有了一定的认识。他恳求我们把他从看守所“救”出来,他一定能痛改前非!
我们向侦查机关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从犯罪的情节、数额,悔罪态度和社会危害性等多个角度阐述取保候审的可行性。办案警官告诉我们,小林的案件已经报请检察院批捕了。我们随即与检察官联系,提交了《不予批捕律师意见书》,详尽地阐述小林没有逮捕的必要性。在等待了一周后,侦查机关通知我们变更了强制措施,并为他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小林的父亲带他到我的办公室,对我表示感谢。我说,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严格依法办案,正确适用法律的结果,你们真正要感谢的,是那位心怀悲悯,“高抬贵手”的检察官。
在后面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我们与检察官保持良好的沟通。小林的父亲退还了小林的全部赃款并给予受害人适当的补偿,受害人出具了《谅解书》。我们向检方提出了不予起诉的律师意见并获得检方的认可。2022年5月,公诉机关出具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并确定考验期6个月。昨天考验期满,我陪同小林领取了《不予起诉决定书》。
看着小林交上来的六份思想汇报,看着那挤作一团的歪歪扭扭的字迹,我有些感慨。这个孩子,在他这次摔倒的时候,警官、检察官和律师共同扶起了他,我们没有让他跌入深渊。但是,今后人生的道路他能走好吗?这个社会并不总是宽怀与包容,而法律更不会总是温情脉脉。一个连初中都没毕业,又不肯吃苦的年轻人,他的前途在哪里呢?
也许唯一可行的方案,还是送他去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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