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女闺蜜杀害的法官,是人情社会下的悲剧
2021年1月12日,湖南省高院女法官周春梅在小区地下车库,被一名女保洁员扑倒在地,单刃刀连续刺向周春梅的头部,颈部,女法官当场死亡。
2021年12月10日,行凶者向慧被执行死刑。
两个女性,在2021年的年头和岁尾分别结束了生命的旅程。她们是同乡,是校友,是本来不应该有伤害发生的人。但是,为了伤害周春梅,向慧可谓处心积虑,丧心病狂。她甚至专门到周春梅的小区应聘为保洁人员,只为有机会对周春梅致命一击。
难道她们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吗?不是!只是因为向慧有一个案子,她想让同乡兼校友的周春梅向法官打招呼,被拒绝了。于是她对周春梅心生怨恨,产生了恶毒的报复心理。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案件已经不重要了。相信伴随着向慧之死,那个案件也极有可能沉入海底,再也不被人提及。人们记住的只是一个正直、勇敢、对法律忠诚的优秀女法官被一个偏执、暴虐、凶残的女凶手夺取生命!
大连律师刘志永说,在二十几年的法律工作中,曾无数次遇到过“托关系”的情况。有的人在咨询的时候就会问,我的案件在某个法官手里,你和他关系怎么样?有的人在案件的结果不理想的时候,把原因归结于对方的关系比自己硬。这一方面是我们国家人情社会的传统造成的,另一方面曾经的司法腐败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当周春梅法官断然拒绝向慧的要求的时候,她看到的不是一位好法官的正直,而是认为周春梅有能力帮自己而不帮自己。周春梅也许是向慧所能找到的唯一的关系,是她认为可以帮助自己翻盘的唯一希望,在她的眼里,周春梅法官的“绝情”摧毁了她胜诉的最后希望。
当我们向周春梅法官致以崇高敬意的时候,我们也要对拉关系、走人请的社会陋习进行谴责。正是这种陋习,摧毁了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对规则的敬意,让社会处于一种不安定的状态,也致法官、检察官、律师于不安全的境地。
被同乡和校友杀害的好法官,正是人情社会下酿造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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