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院出庭小记
文/刘志永
隔着窗子,感受不到窗外的寒冷。阳光柔和,白雪如棉,给人一种温暖的错觉。
为了这次的庭审,我们已经等待了整整两年。2020年1月,我们提起上诉,2022年1月4日,终于在省高院第八法庭开庭。同行的公司张总说,再不开庭,有些事都记不清了。确实是这样,开庭前,我把上诉状、代理词、证据目录又拿出来温习了一遍,在一字一句的阅读中,案情重新在脑海里清晰,情绪也渐渐恢复饱满。
起诉状超过四千字,代理词超过五千字,我需要把它们尽量生动地演绎出来,不是照本宣科地宣读,而是情理交融的讲解。作为律师,需要通过法庭审理过程中的陈述和辩论引导法官,从而争取对本方有利的结果。
还好,法官给了我们这样的机会,我的发言没有被打断,法官的倾听也很耐心。听讼时的耐心和庄重是一名法官的基本功,但并不是每一名法官都能做到。今天的三位女法官做到了。在我发言的过程中,尤其是在辩论环节,显然她们被打动了。
我从来不会在法庭上攻击对方律师。他们是我的同行,我们为各自的委托人而战,我们是庭上的对手,但不应该是敌人。同行之间的相互攻诘,相互贬低会让法官鄙视。而我自从离职法院后,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法官对律师的轻蔑。无论那种轻蔑是针对哪一个律师,我都觉得和我有关。今天的庭审,针对对方四位律师的某些夹枪带棒的发言,我保持了克制。我提醒自己,我是大连律师,我是辽宁港源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虽然作为对手,他们不能赢得我的尊重,但是我也不能因此在法官面前失去风度。
这是一起很多人都不看好结果的案件。对方抽逃5000万元的公司注册资金,然后转移股权。公司发现后,要求返还被抽逃的出资。一审法院以荒唐的理由判决原告败诉,原告也曾经一度失去信心。但是我依旧充满信心,坚持上诉。我坚信,事实就是事实,不会永远被颠倒黑白,法律就是法律,不会一再被歪曲理解。
黑龙江,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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