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永 中国当代优秀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民刑交叉案件代理、建筑房地产重大疑难争议案件的代理、公司股权纠纷案件的代理。
所在地区:
北京市朝阳区
所在机构: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职位:
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盈科律师事务所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盈科全国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
社会兼职:
大连市仲裁员仲裁员,大连市警察协会特约理事、法律顾问,大连市黑龙江商会副会长,大连电视台《晨间说法》栏目特约律师。
教育背景: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学历
工作经历:
刘志永律师曾经是一名优秀的法官,在法院从事审判功工作十余年,多次获得嘉奖。2008年,他以448分的成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该成绩是黑龙江省最高分。从人民法院辞职后,他成为一名优秀的出庭律师,亲自出庭办理的案件超过600件,多次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律师、大连市优秀律师。
刘志永律师办理过大量的成功案件。
(一)刑事方面:
1、栾某贩卖毒品罪案件,一审栾某被判处死刑,二审阶段委托刘志永律师辩护,改判死缓。
2、某大学教授被控挪用公款200万元,经刘志永律师辩护,免于刑事处罚。
3、陈某某集资诈骗案件,经辩护免于刑事处罚,程某某是十三名被告人中唯一免于刑事处罚的被告人。
4、赵某某销售假药罪,赵某某被指控销售假药金额达100余万元,经辩护从轻判处3年有期徒刑。
5、赵某危害国家安全罪案件,经辩护,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6、未成年人于某某诈骗案件,经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决定。
7、张某海集资诈骗案件,一审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二审委托刘志永律师辩护,得以发回重审,并改判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民事方面:
1、近年来,成功代理了中融汇金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支行金融服务合同合同纠纷案件。
2、永圣供热公司与中铁集团公司下属的梓金房地产开发公司供热合同纠纷案件。
3、中融汇金(北京)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案件。
4、大化企业集团公司与大连市甘井子区政府土地出让合同纠纷案件;等等。
民刑交叉方面:
1、刘某君被政府强迁致死案件,在当地公安拒不立案的情况下,经刘志永律师不懈努力终于异地立案,十一名被告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不动产动迁获赔1000余万元。
2、河南人吕某因为一起刑事案件,被某地公安机关扣划384万元巨款,案件结束后人拒绝退还。刘志永律师接受委托后,与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不断交涉,进过近三年的不懈努力,终于在2021年9月,迫使已经被挪用的款项全额返还。
3、2019年,某地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合同诈骗案件过程中,以追赃的理由把宁波某企业的700余万账面资金冻结。公司多方交涉未果,委托刘志永律师办理。刘志永律师在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和一审法院的法官多次沟通,终于获得以第三人的身份在刑事案件中出庭的机会,从而通过大量的证据证明了被扣押的款项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中的预付款,不属于赃款。最终顺利解除了冻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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